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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城记

作者: 梁小雨 来源:新概念作文网 日期:2018-08-10点击:
  
  ——有些深爱的地方,是永远也到达不了的。
 
  一
 
  詹曼告诉我,她在拉萨生活过近十年,是小时候的事了。
 
  我睁大了眼睛看着她,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无疑是个意外的惊喜——前五分钟,我还在向她抱怨我想去西藏却总得不到母亲允诺的事情。母亲总说那里太乱,海拔也太高了,美则美矣,但我身体并不算好,也只有作罢。
 
  詹曼也同时抛回一个不屑的眼神。
 
  你看我的身体怎么样?
 
  还不等我回答,她便悠悠说出了上面那句令我惊喜的话,表示海拔的高度并不代表什么。
 
  “那么——你是见过布达拉宫了?”我问了一句没有意义的问题,任何住在西藏的人,我想大概都是见过布达拉官的。
 
  “我家就在布达拉宫后面啊……那是一个大广场,就在北京路上。”她补充,“那里和普通城市一样,没什么太不同的,你们总是把那里想得太夸张。”
 
  我竟一时语塞——是了,我从未想过我离那个城市的人有那么近,我曾无数次想象那里的风景:走在路上披着厚重服装、带着沧桑肤色的藏族人;映着白色的墙壁和一串一串多彩金幡的夕阳在泛着墨蓝色的天边抹上一笔无可奈何的月红色——我甚至以为,也许布达拉宫的身后,就叫做天边,那里收藏着无数朝圣者路过转经筒时口中的呢喃,还有尘世中轮回过往的灵魂。
 
  这些我所幻想到的西藏,坐在我身边的朋友却已经亲自用她的眼睛观察了许多年,甚至,我猜她已经疲倦了。
 
  她告诉我,拉萨和所有的城市都一样,而布达拉官的后面是她的家.
 
  詹曼看出了我的不悦,并非是对拉萨的失望,而是对一种莫名情怀消逝的。
 
  “不过,那里的人的确都是很好很善良的。”她转着笔。见我终于又提起了兴趣,“他们那里,呃,你看到的可能是衣着很脏说话很粗声的人,但实际上都没有坏心的。”
 
  “我相信。”
 
  “因为那些电影?”詹曼勾着嘴角道。仿佛又发现了一个被光影左右活在幻想中的文艺青年。
 
  “因为我觉得他们是些有信仰的人。”我回答,“一个心中有信仰的人,总不会在他敬爱的圣土上做违背神明的事情。
 
  詹曼笑开了:“你总算说对了西藏的一件事——虽然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这么相信了,那些住在大城市开着车堵在高速路上的无聊城市人,都觉得西藏那里的人是茹毛饮血的壮汉,只会做些不卫生的事。”
 
  ……
 
  詹曼也是她所说的那些常常堵在高速路上的城市人之一,可她却常有意地跳出这个圈子。她曾告诉我,小时候她是常常换着城市居住的,她还在青海西宁住过——那边也有一处是她的家。
 
  我没好意思问她那里是不是长着比小腿还高的牧草。还有我们所居住的这个城市里难以见到的蓝天。因为我觉得如果我这么问,她一定会当我是一个俗气的乡巴佬。
 
  因而我常觉得,她是一个见识广阔的人,至少比我懂得的要多。
 
  而西藏,也许终究还是一个我很难到达的地方。
 
  我不懂她说的北京路在哪儿,所以我在我脑中仅存的那些印象——布达拉宫理所应当地还是在世界的尽头。那里有沉睡的历史,晦暗不明的爱情,我听不懂却能感到亲切温暖的语言,和无数被祝福过的转经筒。那里有多少年前仓央嘉措的指纹吗?触摸过的痕迹,又在许多年之后,被另一个不知真相的许愿者覆盖,好像是一种天降的祝福。亦算是一种无解的缘。
 
  我鼓起勇气跟她说,詹曼,我无法想象你说的拉萨,和其他城市一样的拉萨。
 
  詹曼没有笑,她认真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那么就这样吧。
 
  她转头,用低不可闻的语气悄悄地念叨,这样也好。我装作没有听见。又指着地图上的西藏对她说:我很想去这里。有一天到这里去。
 
  那些在朝圣路上日复一日磕着头的人们,在到达布达拉宫的那一刻获得的救赎,到底是因为神的宽恕,还是因为日复一日对自己肉体的惩罚而获得的新生。那一刻得到净化的他们看到的布达拉宫,是否和我所幻想的一样,是一个终点,一个归宿。
 
  朝圣中的苦痛,是对过往污秽的救赎。而之后。再看见的只有天堂。
 
  我很想去这里,有一天到这里去。
 
  二
 
  去年的六月,一个充斥着浮躁和冰激凌的下午。朋友兴冲冲地告诉我一个消息。
 
  首阳山上挖出了一个墓,可能是曹丕的。
 
  我哼哼道:嗯。
 
  不激动?我以为你很喜欢他。
 
  我白了她一眼。
 
  这又如何?你是想让我立刻奔去首阳山上给一个烂成了泥土的魏晋诗人、篡国贼人哭坟不成?
 
  朋友叹气,那么我继续说下去。一定让你激动。
 
  她说:那个墓里似乎没什么值得考究的东西——所以听说过几个月,改建养猪场。
 
  我扑哧一声没忍住,冰激凌喷了出来。
 
  心暗道:曹子桓啊曹子桓,你瞧你这造孽的。事理通达又如何?薄葬整了半天还是没藏住,而且没东西的死人坑人家才懒得待见你呢——瞧,还不如当年多塞点金银宝器玉枕丝衣啥的。
 
  《终制》里那些什么葬即是藏。全说给傻子听了……看,藏了一千八百年还是给折腾出来。啧啧。
 
  后来有人问我,你去看看他不?
 
  不去,洛阳挺远。
 
  去吧,最后几个月了。
 
  没事,我以后去看养猪场……
 
  ——心安理得地回答,也不顾把朋友气得笑也不是打也不是。
 
  如果是秦皇墓开了,我必定要翻山越岭地跑去看的——纵使我喜爱曹子桓,不喜欢赢政。原因很简单:赢政热爱他自己的墓穴,几乎视此为一生最珍重的东西,而曹丕不是。
 
  正因为是曹子桓的墓,开了也不必看,因为他不在乎。
 
  曹家父子,从没哪个是喜欢厚葬的。也从没有哪个是在乎自己将来会不会被开出来的。
 
  “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亦无不掘之墓也。”是曹丕自己说的,如今的结局,岂不是和他当年所料曹魏的结局是一样清楚明确的事吗?
 
  他且优哉游哉,何使得我们花容失色地跑过山山水水登上首阳枯山去哭他闹他?噢,爬那山啊,说不定一不小心还得踩着司马懿的脑袋——他不是也住那儿吗?
 
  什么胭脂泪蘸笔书,更不用。那些话说来说去,皆是差不多的……
 
  古来有之嘛……下一句,你知我知,魏文自知。
 
  或者我想——与其会变成什么历史博物馆,其实还不如变成养猪场。
 
  天道轮回。帝王征战一生终为尘土,栽以兰桂什么的。终还能得长久地郁郁青青……这样的永恒,他许是更喜欢。而猪亦非是蠢物。同人一样为天灵,天地不仁,尚以万物为刍狗。魏文帝晋宣帝皆是人中之龙,聪慧异常,我尚懂的道理,他们恐怕早已看破不知多少遍。
 
  逝去的人,终究只能在泥土里而不是博物馆的柜子里。我可以忍受他们待在泥土里和猪说话,帮野草拔苗,也不耐得看见一群人在瓷砖水泥堆积的博物馆里看着玻璃框框泪流满面,须知他们忘了,真正的人,在他们脚下的瓷砖水泥下水管之下啊。
 
  这样的风度,理所应当地记得,顺理成章地理解。
 
  因为是魏晋,因为在洛阳。
 
  我从未去过洛阳,纵使它是我在整个中国最喜欢的地方之一。我从很多年轻的诗句和赋言中似乎看到过一个洛阳。可我不能确定它的真实。
 
  这是个创造风雅的地方。
 
  洛阳公子,白衣陌上。翩翩人如玉,何日与君歌。
 
  洛阳有诗,有酒,有美人。
 
  有三曹,有七子,后来又有了七贤。
 
  有权谋,有争斗,有数不清的冤魂事故。
 
  还有……那后来开不尽的牡丹国色啊。
 
  这些镌骨的美丽与无尽的感叹,是不是就是洛阳?
 
  而这许多年后的洛阳,是不是也随着当年的魏文帝,一同葬下藏下,待到如今的荒山岗上。做成了一个时代给予曹丕的陪葬,继而一同化尘化土,风起消散了。
 
  我不必去看那墓穴的最后一眼,去年不必,从今以后亦没有这个必要。
 
  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亦无不掘之墓也。
 
  这是洛阳,一种已经消逝而去了的风骨,无须怜悯的,是魏晋轻狂。
 
  这一切,早已在蔓草中,化为记忆。
 
  三
 
  最初爱上扬州这个地方的缘由,如今已经记不清了。但回想起来,也不外乎与杜牧、姜夔两人有关罢了。可到底是因为“烟笼寒水月笼纱”还是因为“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呢——记不清了,或许也是分不开了。
 
  那都是多久前的事了啊——大和七年,杜牧来到这片土地上,夜夜笙箫。人皆言,扬州的水是淌着金银的,画舫连天,歌言舞笑。那时小杜受牛李党争之累投往扬州,从小生于富贵之家的公子自然不悦,翩然跑去流连花间,不问他事。
 
  秦淮歌舞几时休啊。杜牧在那里的许多年,留下的诗篇太多,可于他本人,却只余一句赢得青楼薄幸名。
 
  而后来过了三百五十多年,一位青衣书生暂住扬州,再踏上那被杜牧题满了诗篇的扬州。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扬州已无杜牧,他却痴痴寻找许久,最终叹,年年红药,知为谁生。
 
  他是姜夔,那时候从不知道什么才是少年意气、白马轻狂的少年。过了很多年之后,他也还是那个姜夔,青衣落落,临风洒愁。
 
  你说,这样算不算得上一场相遇?酒能醉人,醉意蒙眬之时不知人生是梦还是蝴蝶是梦;不知扬州是姜夔寻找杜牧的扬州,还是杜牧等待姜夔的扬州。
 
  总之——这该是扬州了吧。
 
  我常惊异于这个城市的神奇,隋炀帝用血和骂名凿开的河流,却成就了她风花雪月的城池与流连在桃花柳荫之间的喧哗;她的倾城风华可以容得下如姜蔓这般平淡安宁的路人;同时存在的那一份悠然清雅也丝毫不恼像杜牧这样的尘世公子。
 
  在这个城市的历史中,她接纳着种种不同的人。以同样的面目去面对他们。给以最深沉悠长的问候,那些人们无以回馈,望望天上的月亮,道,天下三分明月,二分在扬州。
 
  没有人问一句,那剩下的一分明月,是否仍留恋在家乡——有些问题,问了总会伤心,而他们,都是旅客。
 
  在西欧,巴黎是所有旅者的故土,当那些诗人乐者被祖国流放之时,他们来到巴黎,找到归宿,最终将尸体墓葬奉献给了这片收留他们的土地,除此之外无以为报。
 
  而扬州,是否也是这样的地方。
 
  那么——也许沈从文先生的那句话也可套用。
 
  他们走过了很多地方的桥,看过很多次的云,喝过不同种类的酒,结果却有一个相同的结果,爱上了同一个地方的月。
 
  从烟笼寒水月笼纱,到二分明月故臣心,都是扬州的月亮,都是她的,谁也夺不走。
 
  于是我终于大悟,原来对于这个城市,我爱的不仅是那两个人,而是无数人影的意象。
 
  她承载了许多人的心愿,一个楼上红袖招风尘的城市,同时却是最后一个投降于清兵铁骑践踏,为此不惜血流成河染风月的地方——这就好像,读遍了史册,最后却发现,扬州,从未在我眼前。
 
  从血染中娆媚漫步而来,从血染中锵然断发离开。
 
  于是到了如今的扬州,却倒像空无一物似的。
 
  我想去扬州,但我不去扬州,只因此时此刻我没有旅人的心境,我没有胆量去亲自握着那双染满鲜血却手心温暖的手掌。等到有一天,懂了杜牧的轻狂,懂了那份薄幸背后的酸楚,懂了姜夔咏叹的芍药,懂了芍药千年万年在桥边等待的悯然。再去,也不迟。
 
  等看烂了书册,看透了诗人,看尽了流亡与挺立,去扬州吧——抚摸扬州梅花瓣上印刻着的千年来许多旅人的面容与心思,再刻下一瓣关于自己的故事,寄了扬州。
 
  让她永存,让她永存。
 
  四
 
  他们说。你不爱这些城市。
 
  连最原始的接触都没有,连踏上那些土地的勇气都没有。何谈理解,何谈爱。
 
  我答,若连最初的理解与印象皆是空白,你又怎么敢说你踏上的,就是火车站牌上写的那个地方。
 
  我想去的是一个比我、比车站牌更早存在的城,它带着历史前进却从不抛弃任何东西。它的土地里埋藏了无数天地间最神秘的惊喜——我要获得的是这些,而不是一池水,一座楼,一棵树,一个被观光折磨得疲惫无比的身躯。
 
  而与此同时。我却有些徒然有些凄凉地想起——有些深爱的地方,是否真的永远也到达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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